深度解析《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活动背景介绍:
为了规范近来火爆的直播带货,有关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从2020年以来相继发布了系列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随着监管导向的进一步明确,为了规范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力、主播言行失范、虚假宣传、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5月25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对直播营销环境下的不同参与主体予以划分,压实直播营销平台的责任,并且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行为规范提出明确要求,规范直播营销行为。《管理办法》回应了近年来直播营销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旨在促进直播营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特别邀请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糜志彬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对《管理办法》体现的几个方面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为企业法务同行进行实操经验指南。
分享嘉宾:
糜志彬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糜志彬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直播与短视频法律专业委员主任、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委员。
糜志彬律师专注于娱乐和传媒行业十余年,长期服务于国内互联网巨头和行业头部企业,如阿里大文娱集团、苏宁体育、芒果TV、 中文在线等,兼顾非诉业务和诉讼业务,熟悉互联网、影视剧、音乐、游戏、网文等行业规则和公司运营规范,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活动议程:
15:00 会议开始
16:00 Q&A环节
16:30 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