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实务要点解读
活动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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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了2004年10月25日最高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2018年12月29日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2021年1月1日起,正式进入民法典语境下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时代。
新出台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与原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解释二比较,大部分承继了前两个司法解释的内容。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废止了原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条无效合同工程价款参照条款,废止了新司法解释一废止了原司法解释一第三条施工合同无效处理,第八条发包人解除合同,第九条承包人解除合同,第十条合同解除后处理,第二十一条黑白合同,第二十四条施工行为地。关于施工合同无效处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处理,在民法典典型合同章节已有规定,不再重复作出规定。新司法解释相较原司法解释有哪些实质性的修改内容,对企业有何影响?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新法速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实务要点解读,特别邀请到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月萍律师和刘思俣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导。
活动演讲嘉宾
周月萍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周月萍律师从事建筑研究和实践十余年,潜心于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PPP)、工程争议解决和国际工程专业法律服务,精通建设工程各环节运作模式及法律事务,精通建筑房地产经营运作。周律师曾应邀为中建协、中施协、中安协等多家协会及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和天津大学等高校邀请,多次赴全国各地进行工程法律和PPP领域的培训,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和项目的顺利运行提供保驾护航的法律建议。
正在或曾经服务的客户包括: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中铁二院、北京住总集团、上海建工、上海宝钢建总、绿地集团、保利集团、中建三局、龙元集团、南通二建、中天集团、南通六建、华新集团、中亿丰建设等近百家知名建筑房地产企业。
非诉类法律服务:
为客户建设巴基斯坦光伏电站EPC工程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客户提供越南某火力发电厂EPC工程项目安装工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南通政府中心配套用房EPC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PC模式合同规范等
为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腾达建设集团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刘思俣
中伦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
专业领域:
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国际工程、跨境投融资、监管合规
刘思俣律师主要执业方向为建设工程以及房地产和基础设施业务,包括为投资方、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咨询单位就工程项目建设和相关投融资、建筑行业监管合规、企业日常运营等提供法律咨询和争议解决服务。刘律师曾先后就职于国内外工程领域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为国内外业主和工程企业就其跨境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及为建筑、房地产、能源、医药等行业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投资机构提供跨境投融资相关法律服务。
刘律师参与了住建部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等建筑行业政策的研究编写工作,为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评审专家,住建部“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体系政策研究”、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研究”课题组成员,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十工作组(EPC 合同纠纷裁判指引)成员,并作为副主编参与编写了《一带一路国家工程与投资法律制度及风险防范》《一带一路国际工程合规与风控实务》,作为合著作者参与编写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指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南》《法院审理合同案件观点集成》等多本建设工程相关法律书籍。
活动流程:
15:00 会议开始
新法速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实务要点解读
16:00 Q&A环节
16:30 会议结束